都17周年了,为什么你的技能总是用错❓三国杀技能描述的细节解析
2025-07-02 11:00:50
来自版块:三国煮酒这两期创星之路的盲选阶段,看到很多将军包括我自己,对武将技能的描述上其实都不是很严谨,那么本期就带大家来解读一下官方的技能描述,读懂了描述,才能更好的理解技能,才不会导致技能用错。
首先三国杀很多武将的技能描述十分复杂,晦涩难懂;但其描述又不易过长,所以语言都比较严谨整洁,甚至一些涉及的概念都不作介绍。因此,一些玩家看到这些技能就有了退缩的念头。这是我们不希望看到的。一般来讲,描述复杂的技能多玩法灵活,且有一定的强度。如果我们不能够读懂这些技能,我们的游戏体验便会大幅降低;当其他玩家使用拥有这些技能的武将时,我们也不知该如何应对。
武将技能的描述与装备牌的功能描述基本一致,由两部分组成,即发动时机(条件)和技能效果。
我们从武将周瑜的技能“英姿”出发,深入解析一下这两部分。
“英姿”的描述为:摸牌阶段,你可以多摸一张牌。
这个技能的描述十分简单,相信无需解释读者也能理解。一般来说,一名角色在其摸牌阶段时只能摸两张牌,而周瑜则可以发动此技能,多摸一张牌。显而易见,此技能的发动时机为“摸牌阶段”,技能效果为“你可以多摸一张牌”。
特别地,一些技能在进行发动时机的描述时,其含义将更偏向于(或更注重于)发动条件。
例如,吕蒙的技能“克己”描述为:若你未于出牌阶段使用或打出过【杀】,则你可以跳过本回合的弃牌阶段。
如果想找出此技能的发动时机,我们并不能找到。但我们可以将此技能等价地改述成:弃牌阶段开始前,若你未于本回合出牌阶段使用或打出过【杀】,则你可以跳过本阶段。显然,此技能的发动时机即为“弃牌阶段开始前”。
然而,吕蒙并不是在每个弃牌阶段开始前都可以发动此技能,而须满足“若你未于本回合出牌阶段使用或打出过【杀】”的条件。所以,“克己”对于发动要求的描述更倾向于发动条件。但在本质上,发动时机与条件的描述均指示了技能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发动,二者可被归类为技能描述的同一组成部分。
《三国杀》对于技能发动时机(条件)的描述十分严谨,我们需要了解其中的一些概念。一般地,我们会用以下字样用以描述技能的发动时机(条件):
1.(当)A时。这是最常见的一种发动时机的表达方式。显而易见,此描述所表示的发动时机即为“A发生时”的时机。
例如,黄月英的“集智”描述为:当你使用一张普通锦囊牌时,你可以摸一张牌。若黄月英使用了一张【过河拆桥】,则当此【过河拆桥】被使用的瞬间,其便可以摸一张牌;而不是其先执行【过河拆桥】的效果,再摸一张牌。
2.(当)A前。此描述所表示的发动时机是“A发生前”的时机,即距离此动作被完成时最近的一个时刻。“前”的意思是A此时还没有被完成,但若不发动此技能,则A就将被完成。
例如,司马懿的“鬼才”描述为:一名角色的判定牌生效前,你可以将一张手牌代替之。此技能可以在一名角色的判定牌即将生效的时候发动,改变该角色的判定牌。若我们在此时不发动“鬼才”,则该角色的判定牌就将生效。
3.(当)A后。此描述所表示的发动时机是A这一动作被完成以后,即“A发生后”这一时机。“后”代表了延时性,即须等到动作A彻底被完成以后,才可以发动此技能。
例如,曹操的“奸雄”描述为:当你受到伤害后,你可以获得造成伤害的牌。此技能的发动时机即为曹操受到伤害后。例如,一名角色在其出牌阶段对曹操使用【杀】,且曹操没有【闪】,则按照伤害类事件和使用牌类事件的执行顺序,接下来的流程为:曹操受到伤害时、曹操扣除体力、曹操受到伤害后、此【杀】结算结束、该角色继续执行其出牌阶段。因此,在“曹操受到伤害”后、“此【杀】结算结束”前,曹操可以发动“奸雄”。
4.某个阶段(或某个回合内)。此描述所表示的发动时机即为这个阶段(回合)的整个过程,代表了一段时间。
例如,黄盖的“苦肉”描述为:出牌阶段,你可以失去1点体力,然后摸两张牌。
则黄盖可以在其出牌阶段内的任意时刻发动此技能。
一些技能在此基础上添加了“限X次”的描述。例如,孙权的“制衡”描述为:出牌阶段限一次,你可以弃置任意张牌,然后摸等量的牌。“限X次”即意味着此技能在每个对应阶段至多只能发动X次。另外地,一些技能“每回合限一次”、“每轮限一次”的描述也是同理。
另有一些技能在此基础上添加了“开始时”、“结束时”等等描述。例如,张松的技能“强识”的描述为:出牌阶段开始时,你可以展示一名其他角色的一张手牌,然后本回合当你使用与展示的牌类别相同的牌时,你可以摸一张牌。与1类似,“时”则表示时机。若在某一阶段后加上了“开始时”、“结束时”等字样,则此时刻则表示此阶段开始或结束的一瞬间。
5.直到某时刻开始(结束)。这类描述经常出现于状态类技能,即可以让一名角色维持在某一状态,并持续一段时间的技能。“直到某时刻开始(结束)”的意思即为:一直延续,当某时刻开始(结束)时停止延续。例如,许褚的“裸衣”描述为:摸牌阶段,你可以少摸一张牌。若如此做,直到本回合结束,你使用【杀】或【决斗】造成的伤害+1。
许褚可以在摸牌阶段少摸一张牌,并使其在本回合内获得“使用【杀】和【决斗】造成的伤害+1”的状态,当本回合结束时,此状态不再延续。
6.省略时机描述,而改用条件描述。这类描述最明显的特征便是:没有上述4个时机的描述格式,而有“若”、“如果”等字样。
例如,朱桓的“奋励”部分描述如下:若你的装备区里有牌且数量为全场最多,你可以跳过弃牌阶段。此技能与吕蒙的“克己”类似,也是强调发动条件的技能。这类技能的发动时机往往可以从技能效果中得出。以“奋励”为例,其技能效果为“你可以跳过弃牌阶段”,那么,此技能的发动时机显然是在弃牌阶段开始之前。这种省略时机而着重于条件描述的技能,其发动时机往往显而易见,能从技能效果中直接得出,而其是否可以发动更多地取决于发动条件。
7.既有时间描述,又有条件描述。与第5条相似,只是这类技能既有前4条时机的描述格式,又有“若”、“如果”等字样。
例如,孟获的“再起”描述为:摸牌阶段,若你已受伤,你可以改为亮出牌堆顶等同于你已损失体力值的牌,然后回复等同于其中红桃牌数量的体力,并获得其余的牌。这类技能的发动时机难以从技能效果中得出,因此需要特别说明。
8.省略所有描述。这类技能既没有发动时机描述也没有发动条件描述。
例如,甘宁的“奇袭”描述为:你可以将一张黑色牌当【过河拆桥】使用。首先,此技能没有发动条件;而此技能的效果为“将黑色牌当【过河拆桥】使用”,而【过河拆桥】的使用时机只有出牌阶段,因此,此技能的发动时机显而易见,只能是出牌阶段。像这种没有发动条件,以及发动时机也十分明显的技能,则我们会直接省略其所有描述。
需要注意,当一个时机(条件)同时满足两名角色的技能时,则需要从当前正在执行回合的角色开始,按逆时针顺序,依次检索每一名符合技能发动时机(条件)的角色,询问其是否发动此技能,若发动则立即执行其技能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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